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2014年市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4]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常发改招【2014】332号),欢迎按本公告第3条规定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石门县2014年市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 FJZZZB2014-0925
2.3建设规模:755.98公顷
2.4工程施工费: 1334.98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 名称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位置 |
合理定价 (万元) |
备注 |
石门县 2014年市县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一标段 |
石门县雁池乡水晶庙等两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水晶庙村、杨柳园村 |
291.85 |
公开招标 |
二标段 |
石门县白云乡、皂市镇两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白云乡王家堰村片区) |
白云乡王家堰村 |
251.39 |
||
三标段 |
石门县白云乡、皂市镇两个乡镇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白云乡双峪村片区、白云乡鸡鸣村片区、皂市镇岳家铺村片区) |
白云乡双峪村、白云乡鸡鸣村、皂市镇岳家铺村 |
250.25 |
||
四标段 |
石门县所街乡骏马溪等两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骏马溪村、麻纳峪村 |
249.91 |
||
五标段 |
石门县白云乡美圣桥等四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美圣桥村、苏家湾村、茶园村、百红村 |
166.33 |
||
六标段 |
石门县蒙泉镇潘家铺等三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潘家铺村、将军山村、南峰村 |
125.24 |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合同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二厅下达标准的 95%(工程量不变)。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 ;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司法、经济纠纷未解决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 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建造师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4、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 [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中标单位的建造师不得再担任其他工程领域在建工程负责人。
3.
投标保证金及预交履约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行: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 8807 1820 0098 7167 1012
接收行行号: 402558640014
联系电话: 0736—5151558
3.6、投标保证金有以下形情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 1)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账的 ;
( 2)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的 ;
( 3)以现金或保函、承兑等方式交纳的 ;
( 4)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 ;
( 5)银行的进账单与交款单位名称、金额等不相符的 ;
( 6)不受理网上银行转账,必须到银行柜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4年 10月 9日至 2014年 10月 14日 9: 00-11:30至 14:00-17:00 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 。
4.2、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工程图纸、清单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 200元,共计 600元(招标文件及资料售后不退)。
4.3、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图纸的获取:报名现场购买 ;
4.4、 投标申请人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报名:( 1)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且需留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 ;( 3)营业执照副本 ;(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人员身份证原件查 ;( 8)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或进账单 ; 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加盖红色公章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
注:各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附件 1,附件 1中标注为 *的为必填项目。投标人持报名审查表进行报名。
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2、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 [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和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 、特别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 10日内中标人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 15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10、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招标单位:石门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736-53246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18570659050 0731-89872799
传 真: 0731-8987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