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石门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出现多领待遇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编辑:人社局 日期:2024-04-22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5号)规定,待遇领取人员出现应当注销登记有关情况的,社保机构应从其出现情况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因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县社保机构直接从被注销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应责令有关人员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社保机构将按照我省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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