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共石门县人民法院第三支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认识抓好党建工作对于提升审判工作质量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法庭+民庭”职能为出发点,以“高山党旗红,法治润民生”支部品牌为抓手,聚焦“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党员素质、提升支部凝聚力、提升支部综合保障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 强化政治学习
中共石门县人民法院第三支部以不断提高全体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目标,以调动全体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坚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一、理论学习常态化,真抓实学促提升
该支部立足实际、聚焦短板,认真规划制定《中共石门县人民法院第三支部全体党员学习清单》,通过抓实抓细“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化、常态化,不断“温故知新”“学新知新”,全面丰富学习内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做到理论学习常学常新。
二、观影铸魂强党性,凝心聚力担使命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汲取革命力量,传承革命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念、守正创新、担当尽责、笃行实干,该支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红色题材影片《一生交给党》。
观影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一次铸魂强志的思想洗礼,我们要以革命先烈为榜样,时刻铭记党员的初心使命,以“一生交给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红色之旅忆初心,革命精神共传承
该支部党员们来到石门县夹山镇南乡起义策源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缅怀为民族解放和新中国成立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们。
在庄严肃穆的湘鄂边苏区南乡起义策源地纪念碑前,全体党员整齐列队,庄严肃立,认真聆听了革命先烈们流血牺牲的英勇事迹,并鞠躬默哀,寄托了对革命烈士的哀思。
随后,党员们参观了美丽乡村建设红色文化馆——福田馆,观看了《追忆南乡起义 永续红色华章》红色故事,进一步感受到了革命先辈为信仰前仆后继、舍生忘死的革命精神。
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中共石门县人民法院第三支部党员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在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本领上出实招见实效,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同向推进、同步增强、同时发力的良好局面。
四、党员志愿普法宣传队:传递法治文明正能量
该支部持续发扬“能吃苦、靠得上、敢担当”的精神理念,组建了一支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人员等10余名一线青年干警组成的“党员志愿普法宣传队”,以“接地气”的方式宣讲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法治宣传,让法治声音到基层、抵人心。
“宣传队”坚持以“发挥专长,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为目标,通过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人民群众法律问题、对企业规章制度、用工合同、投资协议等进行法律审查、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为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形式,积极致力于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多元化法治需求,积极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基层一线,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党员多元解纷突击队:变“案子上门”为“解纷下沉”
石门大山多土家族居民,性格质朴。乡里乡亲一旦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双方关系就很难修复。法庭工作人员联合镇村干部讲土话、叙真情、解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前端过滤。
2024年3月,被告梁某甲雇请被告覃某、孟某、梁某乙清理自己承包地里的杂草、秸秆,焚烧时不慎将盛某承包地栽种的脐橙树引燃,造成盛某部分脐橙树受损。事发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村镇两级多次调解,仍未对损害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维新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案件情况及双方的意见,梳理争议焦点,并前往案涉现场对烧毁的脐橙树受损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考虑到此案涉及当事人均系邻里乡亲,若仅一纸判决,有可能让矛盾激化升级,导致邻里关系进一步恶化,为更好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启动“法庭+”多元解纷机制,联合维新镇政府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等共同发力,深入涉案现场对纠纷进行调处,调解当天,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邻里相处、换位思考的角度耐心劝说着双方当事人,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也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做足思想工作,经过多方“组合拳”释法析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该支部始终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加强审判事务要素整合,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执机制,实现群众“一次办好”和“零跑腿”,切实用党建“红色引擎”引领多元解纷步入良性运行机制。
六、党员网上办案尖兵队:办好便民事群众少“跑腿”
针对山区居民外出务工多、赶回来开庭不易的实际情况,法庭党员始终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采取“夜间法庭”“线上法庭”“巡回审理”等多种方式,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不打烊”的服务,深入践行为民宗旨,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2013年,唐某向彭某借款5万元,唐某妻子李某为此借款做担保,而后彭某多次催讨一直无果遂酿成诉讼。壶瓶山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党员覃道敏立即尝试拨打唐某、李某的电话了解案情,连续几日,两人的电话均处于无法拨通状态,承办法官覃道敏决定依法按照被告缺席审理来处理该案,唐某在开庭的前一日主动打来电话,表明人在外地,其妻子晚上10点半才下班,没时间去法院。当天晚上10点46分,在法庭干警的指导下,覃道敏及双方当事人在“多元调解”小程序上准时“上线”,开启了夜间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还款方案分歧较大,情绪激动,场面一度陷入僵持。覃道敏见状,立即安抚双方情绪,坚持情理、法理双管齐下给当事人做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疏导,最终双方线上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唐某、李某将所欠借款及利息分期偿还给彭某。至此,这起长达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这个深夜达成和解,圆满落幕。
高山之巅党旗红,司法为民显担当。中共石门县人民法院第三支部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不打烊”的服务,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将法治观念传递到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